池北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池北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4 13:04来源:字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4 13:04
收藏
池北管函〔2022〕86号
各局、办,池北公安分局、白河森林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池北区分局、司法所,区属企事业单位,应急局,各社区,二道村:
现将《池北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好经验、好做法、意见建议及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25日上报池北区文明养犬领导小组办公室。
池北区管委会
2022年8月4日
(联系人:孙立波 电话:0433-5751520 13844732342)
池北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保持市容整洁,深入开展基层环境治理,推进池北区创建旅游文明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管理、强化监管”为指导,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坚持“全员发动、宣传为主、严格规范、整治为辅”的工作原则,全面实施养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各类违规养犬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改善城区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深入开展环境整治,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五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一是整治违规遛犬行为。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只束牵引绳、链,即时清除犬粪,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
二是整治违规携犬进入规定场所行为。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室内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饭店、学校、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及其他明示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
三是整治养犬危害公共利益行为。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不得在城市道路上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四是整治违规处置犬只尸体行为。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尸体送至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禁止自行掩埋或丢弃犬只尸体。
五是严格执行宠物检疫、强制免疫制度。为有效保障人
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养犬人应严格执行宠物检疫,为犬定期强制免疫狂犬病疫苗。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成立池北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翀昕 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副区长
副组长:巩振辉 党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
于钦龙 党委委员、池北公安分局局长
刘茂伟 白河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杨立德 办公室主任
王银全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李加勇 政法维稳办公室主任
陈 玢 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局长
卢兴坤 经济发展商务局局长
林志伟 公共服务局局长
王金福 财政局局长
邹英厚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作强 宝马经济合作区管理局副局长
李鑫磊 池北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绪春 白河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韩玉红 生态环境局池北区分局局长
盖增元 司法所所长
刘国利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孙立波 畜牧兽医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立军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义 白河社区党委书记
骆红艳 白山社区党委书记
王 辉 美人松社区党委书记
吴连芳 十八坊社区党委书记
谷宏宇 二道村支部书记
王有志 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
刘 超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处长
王世海 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
徐学武 为民物业公司负责人
王 鑫 白山派出所所长
刘云龙 天池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孙立波 联系电话:13844732342
四、责任分工
(一)党群工作部
做好宣传动员,倡导文明养犬。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LED大屏等,加强文明养犬宣传。
(二)综合执法大队
居民携犬外出时,督促居民为犬佩戴犬绳(链)及处理犬只粪便的用具。对损坏公共绿地、未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三)池北公安分局、白河森林公安局
查处犬只未拴绳或携带犬只进入禁止场所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负责受理和查处其他涉犬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文明养犬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广泛宣传文明养犬行为,劝导市民积极遵守《池北区居民文明饲养宠物行为规范》,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制止,对不听从劝阻的报告相关部门。
(五)各社区、二道村
负责辖区内居民饲养宠物犬的普查、登记等工作,制作普查备案登记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养犬居民家中进行调查登记,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社区在所辖小区各告知栏中张贴《池北区居民文明饲养宠物行为规范》,依法调解处理因养犬引起的各类纠纷,广泛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畜牧兽医管理中心
负责犬类的检疫、接种及犬类免疫证核发,犬类疫情监测,犬类诊疗服务行业审批和监管工作。以及对病死犬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
五、整治步骤
一是动员部署(2022.8.4-8.8)。各相关单位积极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宣传(2022.8.9-8.22)。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三是调查摸底(2022.8.9-8.22)。各相关单位要在已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上门发放《告知书》等有效途径,深入居民区、养犬居民家中、涉犬单位等宣传并调查了解情况,为全面整治作准备。
四是落实责任(2022.8.15-8.22)。按照池北区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五是执法整治(2022.8.22-10.25)。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整治工作的五类重点问题,切实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社区LED大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居民了解、参与、支持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区掀起整治高潮,逐步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自觉爱护、维护身边的环境,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为城市管理奠定扎实的舆论氛围。
3.规范整治、依法办理。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彻底整治痼疾顽症,大力打击破坏城市环境的违法行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文明执法。在整治过程中,要讲究执法方法,尽量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和犬只安全。
4.落实责任、强化协作。各部门要细化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整治工作任务。要明确联络人,互相沟通,协调配合,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