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主任:谷宏宇
一、主要职责
(一)党支部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
1.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村务监督委员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
二、部门设置
(一)党支部
(二)村民委员会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
三、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16643336940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1:30-5:00(5月至9月,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00-4:30(10月至次年4月,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常青路南山珍一条街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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