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经营商户朋友们:
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优化游客游览体验,助力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居民幸福感与获得感,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池北区综合执法大队即日起在池北区内开展首批“精品街区”创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创建范围
(一)精品街道名单
白牛槭路(东至长白山大街,西至白山街)
白山大街(南至白牛槭路,北至常青路)
二道白河大街(南至白山街,北至常青路)
五角枫路(东至长白山大街,西至白山街)
美人松路(东至白山街,西至建封路)
常青路(东至美人松路,西至长白山大街)
长白山大街(南至美人松路,北至松花江大街)
(二)重点区域
云顶市集、雪绒花、恩都里、游客集散中心
二、创建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集中创建阶段;后续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三、创建标准
(一)落实“门前五包”责任
沿街各单位、经营商户须严格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养护、包市容秩序、包清雪除冰、包设施完好,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污垢;自觉维护绿化设施,及时制止损坏绿化的行为;主动维护市容秩序,杜绝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规行为;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积雪积冰,保障通行安全;妥善管护责任区内市政公用设施,严禁损坏、挪用或擅自改动。
(二)规范占道经营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从事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店外加工或商品展示等活动。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摊点,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规范经营,做到人走场清、整洁有序,不得影响交通和公共环境。
(三)整治户外广告牌匾
严禁在建筑物外立面、树木、电线杆及其他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钉乱设各类标识标牌。对未经审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及不符合市容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自行拆除或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四)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对违规停放、阻碍交通的车辆,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劝离;拒不配合的,将依法拖离或处罚。
(五)清理乱搭乱建及杂物
严禁在街道两侧及公共区域擅自搭建棚亭、围栏、地锁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严禁在门前、楼道、公共场地乱堆乱放废旧物品、建筑材料等杂物,确保街面通行畅通、环境整洁。
(六)强化油烟和噪音管控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产生高噪音的方式招揽顾客;严禁在夜间违规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特殊情况需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四、温馨提示
池北区综合执法大队将采取“巡查+督导+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对创建街区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创建“精品街区”,人人有责,人人受益。恳请广大居民、经营商户积极配合创建工作,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的街区环境,为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池北区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池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1月10日
来源:池北区综合执法大队
初审:徐航 复审:王银全 终审:祖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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