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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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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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具体包括:
1、 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 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 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 符合条件的其他劳动者。
二、提交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两寸);
6、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新证的还应提供原证件。
三、申领程序
1、城镇户籍的劳动者、进城求职、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申领。
2、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受理,对申领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并将信息录入系统,4个工作日内报池北区社会事务局劳动保障中心。
3、池北区社会事务局劳动保障中心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打印制证,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相关内容并反馈给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4、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造册备案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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