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北区深化执行联动点对点平台应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构建从“线下”转为“线上”的执行联动新模式,推进平安池北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池北区关于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深化执行联动点对点平台应用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池北区管委会
2023年5月17日
池北区关于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深化执行
联动点对点平台应用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集中综合治理力量,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构建高效协同的执行联动新模式,推进平安池北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配合”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重点领域民生司法保障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突出问题,加快实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职能分工
(一)办公室:牵头成立深化执行联动点对点平台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推动、统筹、协调职能,牵头制定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相关制度,监督、检查各联动单位查控任务的执行情况。
(二)政法维稳办公室:把深化执行联动点对点平台应用工作纳入平安池北建设考核内容。负责将涉执信访案件情况及时发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部门及时回复信息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三)安图县法院: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推动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健全完善各协助单位的衔接运转机制,推动点对点查控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平台运行的日常联络沟通和技术开发维护,对池北区各部门联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及协助查询、送达、执行函件的委派,定期向池北区委反馈池北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四)池北公安分局: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人民法院查找案件当事人及被执行人户籍信息、踪迹下落,查扣被执行人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方面工作给予配合支持,包括但不仅限于:
1.协助查询并反馈案件当事人及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暂住地、公民身份证号码、照片等);
2.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的旅店住宿信息(包括入住时间、退房时间、住宿旅馆名称、住宿旅馆地址、联系电话等);
3.协助查询并反馈案件当事人及被执行人的出入境证件信息及出入境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有证据种类名称、证件号码、 照片、出入境时间、 前往国家名称、登记联系电话等);
4.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的车辆登记信息(包括车辆车牌号、车辆品牌、型号、类型、车辆识别码、注册登记机构及注册日期、抵押权人、查封扣押文书名称等),负责查封车籍;
5.负责对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根据人民法院发送的协助查控函和司法拘留决定书,对发现的被执行人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人民法院已经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查控。
人民法院需要查询被执行人的家庭成员、法定代表人等人员的信息以及拟处置房产上的户籍登记信息的,按照上述要求办理。
(五)党群工作部: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是否是“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公职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安图县人民法院定期将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名单推送至党群工作部。配合安图县法院通过电视、公众号等途径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营造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声势。负责协调社保局,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养老保险等相关信息。
(六)自然资源局: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土地权属登记、是否允许转让等事项,协助查封土地使用权;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不动产登记、抵押、查封等信息,协助查封不动产权。协助调查并反馈被执行人所有的农民住宅规划、有关建筑项目的土地审批等信息;协助调查并反馈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是否有合法占有的土地、个人建房用地、土地补偿费等情况,并根据需要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在登记(备案)的林权信息,协助冻结林权,协助调查并反馈被执行人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情况及是否符合采伐标准等信息。
(七)住建局: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在原白河局办理的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协助查封房屋产权。
(八)经发局: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农用机械登记信息以及是否享受相关补贴、补偿等。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在水利部门登记(备案)的水库、池塘、滩涂、河道信息等,是否享受相关补贴、补偿等。负责协调交通局运管部门,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出租车经营权以及是否享受相关补贴、补偿等信息。协助调查并反馈二道村民作为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应分得的土地、粮食直补及各类补贴等涉及被执行人应得收入信息。
(九)公共服务局: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是否为低保户、特困户等社会救助对象等信息。
(十)旅游文体局:负责协调管委会教科局,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信息。
(十一)财政局:负责提供属于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的工资账户、工资金额等信息。
(十二)应急局:负责协调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股东出资、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信息。
(十三)行政服务中心:根据政数局掌握使用系统功能,协助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如被执行企业积极配合法院履行义务,负责联系管委会政数局协助对被执行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十四)司法所:接收法院发送的执行案件委托公证的相关业务并予以协助;协助向被执行人(社区矫正对象)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协助做好复杂案件执行和解、有关法律文书协助送达、执行宣传等工作。
(十五)各社区:负责协助法院对案件当事人及被执行人进行社区调查,包括暂住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财产线索等,出具户籍在本辖区的当事人长期不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公室牵头成立深化执行联动点对点平台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图县法院执行局。各联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的联络人员,负责平台具体应用工作。
(二)规范反馈流程。安图县法院指定专人通过平台发起事项协助,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发起协助事项的审核把关,确保发起事项协助的程序合法,相关文书材料真实。各联动协同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办理县法院通过平台发布的协助调查、查封、冻结函件内容,核查相关人员人身及财产信息,加盖公章拍照后通过平台反馈给县法院执行局。同时要利用平台线下查控系统进行数据传输,并可通过系统打印协查函件存档(如需要可定期更换法院文书原件)。反馈时限为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的,应通过平台或其他方式反馈县法院。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法院对我区各单位深化执行联动点对点平台办理事项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管,并定期通报给池北区委。政法维稳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池北建设考核内容,对因逾期未办理、办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注重工作纪律。各单位应加强对事项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培训及安全保密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流程和操作流程,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如有泄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池北区深化执行联动点对点平台应用领导小组
池北区深化执行联动点对点平台应用领导小组
为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深化执行联动点对点平台应用,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刘翀昕 区委委员、三级调研员、副区长
曹文吉 安图县人民法院院长
副组长:
杨立德 区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杨均良 安图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成 员:
巩振辉 区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
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于钦龙 区委委员、池北公安分局局长
王金福 四级调研员、财政局局长
于洪波 办公室副主任
李加勇 政法维稳办主任
陈 玢 旅游文体局局长
卢兴坤 经发局局长
林志伟 公共服务局局长
邹英厚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冠楠 住建局副局长
盖增元 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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