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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8 10:41 收藏
  池北管办发〔2022〕10号
各局、办,综合执法大队、畜牧管理中心、征收办,应急局: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池北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表率作用,严格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现将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垃圾分类投放要求和步骤
  (一)办公场所垃圾
  1.按要求设置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各部门所有办公室内要设置张贴明显标识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严格做好基本日常分类。
  2.本办公室内先进行分类。垃圾投放前应按照《垃圾分类目录》(见附件)要求,先在本办公室内设置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桶内进行提前分类。纸类应尽量叠放整齐并捆扎,保持干燥,避免揉团,塑料垃圾(各种食品、物品的包装袋)应清理干净。瓶罐类物品应尽可能将容器内产品用尽,清理干净压扁后投放。外卖厨余垃圾应做到袋装、密闭投放。
  3.分类后垃圾投放至指定地点。池北区机关楼内各部门将分类后的垃圾一律投放至各楼层卫生间内放置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按垃圾分类标志的提示,分别投放到指定的容器中。机关楼外各部门按以上要求执行垃圾分类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设定投放地点。
  (二)餐余垃圾
  食堂用餐时产生的餐余垃圾按提示严格分类。剩饭剩菜、食物残渣等投入到餐余垃圾桶内;纸巾、牙签等投入到其他垃圾桶内,严禁混投。餐盒供餐期间,要做的“餐”“盒”分类投弃。
  二、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
  1.各部门要组织专项会议学习通知要求,提高站位,严格落实,以高度责任感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实施本部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杜绝后续二次分拣。
  2.各部门要在办公室内显著位置张贴《垃圾分类目录》,做到每个工作人员熟知目录,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机制。
  3.食堂用餐时严格按要求进行餐余垃圾分类,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办公室将采取现场督查和调取监控记录的形式进行监督,对不按规定投放餐余垃圾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4.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随时对各部门垃圾分类投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个人和单位要求其按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单位将通报批评。
  附件:垃圾分类项目
  池北区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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