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管委会关于成立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消防救援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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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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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有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火灾防控工作,已无法满足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与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急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职责不相适应。为全面构建“全灾种、大应急”的救援力量体系,不断提升应急救援整体能力,池北区管委会决定,成立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消防救援委员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消防救援委员会主要职责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消防救援委员会是池北区管委会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的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长管办发〔2020〕17号)等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研究确定全区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命令下达,总结年度灭火救援工作和部署下一年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各类灭火救援中变化情况,受理各联动单位的建议和意见,指导本行政区域突发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及时掌握、整合信息,分析并提出处置建议。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下列职责,按照委员会的部署开展工作。
(一)认真遵守消防救援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制度,带头执行委员会相关文件和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
(二)按时参加每季度召开的消防救援委员会会议,如不能参加会议, 必须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请假。
(三)督促本单位联络员做好材料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按照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职责分工,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防范措施,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视消防宣传工作,强化各类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
(五)遵守法律、法规,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检查督导应急工作。
(六)承担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应急救援工作。
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消防救援委员会议事规则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遇到与消防有关的重大灾害事故或其它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由委员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一)会议议题包括上级工作部署、全区消防工作、研究应急救援形势和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具体对策、方案等相关工作。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会议议题由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请示主任和副主任后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向会议通报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近期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供书面材料。
(三)会议召开后,由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编写会议纪要,抄
三、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消防救援委员会机构设置
主 任:陈祥友 池北区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副区长
副主任:刘兴北 池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陈立军 应急管理局负责人
冯海波 池北公安分局副局长
姜富贵 白河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教导员
孙立明 长白山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杨立德 办公室主任
孙志玲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陈 玢 经济发展商务局局长
巩振辉 旅游文体局局长
王金福 财政局局长
林志伟 公共服务局局长
王 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国利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 森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书记
宋春山 园林绿化管理处副处长
王世海 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
骆红艳 白山社区书记
张 义 白河社区书记
吴连芳 十八坊社区书记
王 辉 美人松社区书记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日常办公、工作协调、督查督办等事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刘兴北(兼);联系电话:18343360119
办公室联系人:周丰;联系电话:13844730870
各成员单位自行确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文件传达、工作协调、总结汇报等。
原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机构撤销。
池北区管委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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